被軟性管制休假了...
好可憐,都要離職了還要這樣搞我

那些假好歹也是我拿1.33/1.5/1.66倍薪水換來的
沒用掉就只能換回1倍薪水

請一天假只要花8.5小時
但馬的每天在公司的時數好歹也有10小時

都說了考績給我C,我要放假,績效獎金一個月我不拿
等到績效我填很差,送簽之後才要限制我
分明吃人夠夠

我不請假最後就會給我B嗎,幹我才不相信
最後沒放假又領C沒錢拿,倒楣的還不是我自己

還有17天的假,我積心酸的喔
那些沒報補休的還不知道有多少ㄟ

什麼最後留給大家一個好印象
大家在一起就是有緣
大家都說OK了,老闆只是要把我吃乾抹淨再吐掉而已嘛

台灣果然是個鬼島
職場環境惡劣成這樣
報加班不給過,想請假也不給請

這算什麼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ujol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